API CI-4标准由美国石油协会于2002年正式发布,旨在适应美国2004年实施的更严格排放法规 [2-3] [6] [8-9]。随着环保升级,越来越多的车辆开始装备废气再循环系统(EGR),装备了EGR系统的柴油机对于机油的氧化会加快,而当时美国市场上的CH、CG标准及以下的机油对于氧化物控制较差,因此API推出了专门为应对装备冷却式废气再循环系统的柴油发动机的润滑挑战而制定的CI-4机油标准 [3] [6]。相较于1998年的CH-4标准,CI-4标准在性能上实现了显著提升 [2] [8-9]。
2004年,API推出了CI-4的改进版本CI-4 PLUS。随着更高级别标准(如CJ-4、CK-4)的推出和配备柴油颗粒过滤器(DPF)的发动机普及,CI级别机油高硫酸盐灰分的特点对于DPF是致命的,导致其在美国的应用范围逐渐缩小。然而,在中国市场,由于国五之前的重卡发动机极少安装DPF系统,CI-4级别机油在中国被广泛推荐和使用 [3] [6]。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2010年颁布的商用车润滑导则,对于满足国IV排放的商用车辆,推荐选择CI-4/CJ-4级别的油品,CI-4机油在清洁性、抗高温、抗氧化等性能上优于CH-4级别,为国四阶段的重型柴油车市场提供了重要的润滑解决方案